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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塞尔协定_Basel Accords

巴塞尔协定是一系列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(BCBS)制定的三项顺序银行监管协议(巴塞尔协议I、II和III)。

该委员会提供关于银行和金融监管的建议,特别是在资本风险、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。该协定确保金融机构拥有足够的资本,以应对意外损失。

关键要点

  • 巴塞尔协定是指一系列国际银行监管会议,确立了全球银行的资本要求和风险测量标准。
  • 这些协定旨在确保金融机构维持足够的资本,以满足其义务并吸收意外损失。
  • 最新的巴塞尔协议III于2010年11月达成,该协议要求银行保持最低的普通股权资本和最低的流动性比率。

理解巴塞尔协定

巴塞尔协定的制定历时数年,始于1980年代。BCBS成立于1974年,旨在为其成员国在银行监管事务上提供定期合作的平台。BCBS最初的目标是“通过改善监管专业知识和全球银行监管的质量来增强金融稳定性。”随后,BCBS将注意力转向监测和确保银行及银行系统的资本充足性。

巴塞尔协议I最初由G10国的中央银行行长组织,彼时这些国家正致力于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结构,以取代最近崩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。

会议以“巴塞尔协定”命名,因为BCBS的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(BIS)办公室。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、阿根廷、比利时、加拿大、巴西、中国、法国、香港、意大利、德国、印度尼西亚、印度、韩国、美国、英国、卢森堡、日本、墨西哥、俄罗斯、沙特阿拉伯、瑞士、瑞典、荷兰、新加坡、南非、土耳其和西班牙。

巴塞尔协议I

首个巴塞尔协议,即巴塞尔协议I,于1988年发布,重点在于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性。资本充足性风险(即意外损失会影响金融机构的风险)将金融机构的资产划分为五个风险类别—0%、10%、20%、50%和100%。

根据巴塞尔协议I,国际运营的银行必须保持资本(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)至少等于其风险加权资产的8%。这确保了银行持有一定量的资本以满足义务。

例如,如果一家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为1亿美元,它需要保持至少800万美元的资本。一级资本是银行最具流动性和主要的资金来源,而二级资本则包括流动性较差的混合资本工具、贷款损失准备金和重估准备金以及未披露的准备金。

巴塞尔协议II

第二个巴塞尔协议被称为修订后的资本框架,但更为人知的是巴塞尔协议II,旨在更新原协议。它重点关注三个主要领域:最低资本要求、对机构资本充足性的监督审查和内部评估过程的有效使用,以及把信息披露作为一个手段,以增强市场纪律和鼓励健全的银行实践,包括监管审查。这些领域统称为三个支柱。

巴塞尔协议II将银行的合格监管资本由两层划分为三层。层级越高,银行允许纳入的次级证券越少。每一层必须占总监管资本的某个最低百分比,并作为计算监管资本比率的分子。

新的三级资本被定义为第三层资本,许多银行持有此资本以支持其市场风险、商品风险和外汇风险,主要来源于交易活动。三级资本包含更广泛的债务类型,但质量远低于一级和二级资本。在巴塞尔协议III中,三级资本随之被取消。

巴塞尔协议III

在2008年雷曼兄弟倒闭及随之而来的金融危机后,BCBS决定更新并强化这些协议。BCBS认为不当的治理和风险管理、不合适的激励结构,以及过度杠杆的银行业是导致崩溃的原因。2010年11月,就资本和流动性改革方案的总体设计达成了一致,该协议现在被称为巴塞尔协议III。

巴塞尔协议III是对三个支柱的延续,并增加了额外的要求和保障。例如,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银行持有最低量的普通股权资本和最低流动性比率。此外,巴塞尔协议III还为被称为“系统重要性银行”的金融机构设定了额外的要求,这些机构被认为是“太大而不能倒闭”。在这一过程中,三级资本的考虑也被废除。

巴塞尔协议III的改革现已纳入了整合的巴塞尔框架,其中包含了BCBS现行及即将到来的所有标准。截至2021年6月,巴塞尔协议III的一级资本要求已经实施,27个委员会成员国中有26个参与了巴塞尔协议III的监测工作。

巴塞尔终极协议 - 巴塞尔III要求的最终组成部分

巴塞尔III改革的最后阶段,被称为“巴塞尔III终极协议”,预计将于2025年开始推出。这些最新的提议改革于2023年7月发布,旨在将美国银行的资本规则与巴塞尔III标准对齐,要求银行持有更多资本,给予其在压力时期额外的缓冲。[1]

这些规则将分三年实施,全面合规的开始时间为2028年7月1日,将对大银行产生重大影响。最严格的规则针对资产达到或超过1000亿美元的银行,这涉及到美国的37家银行,而社区银行和较小的地区银行不受影响。[1]

对于这一改革,反对声音较大。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杰米·戴蒙抱怨称,该监管将导致已在财务上稳健的大型银行的资本要求增加20%至25%,而普通人将是最大受害者。[2]

批评人士表示,这一规则可能限制放贷、减少对绿色项目的资本配置,并使美国银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。支持者则认为,提高资本要求是防止银行破产和政府救助可能性的必要措施。[3]

为什么巴塞尔如此重要?

巴塞尔协定旨在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金生存。它们的目标是为一个安全稳定的全球银行系统设定标准,并防止政府用纳税人的资金来救助那些超支的银行。

为什么巴塞尔I失败?

巴塞尔协议I和巴塞尔协议II的改革未能阻止2007年至2009年的金融危机和大衰退,导致了更为严格的控制。对巴塞尔协议I的其他批评包括它使可贷资本减少,以及其对风险权重的过于简单化处理,仅关注信用风险而忽视了其他关键风险。

谁建立了巴塞尔协定?

巴塞尔协定是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(BCBS)建立的,该委员会是由G10国家的中央银行行长在1970年代响应德国和美国的银行倒闭事件而创建的。[4]

结论

巴塞尔协定是一系列顺序银行监管协议,旨在确保金融机构拥有足够的资本以满足其义务并应对意外损失。这些协定的首项是1988年发布的巴塞尔协议I,而最近的一项是巴塞尔协议III,后者是对2008年银行危机的响应,目前仍在逐步实施。

参考文献

[1] Brookings. "What is bank capital? What is the Basel III Endgame?"

[2] The Financial Times. "Jamie Dimon takes aim at US bank rule proposals in Senate testimony."

[3] Knowledge at Wharton. "Why Banks Are Worried About the ‘Basel III Endgame'."

[4]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. "The Basel Committee: a brief history."